死亡之屋3中文版,有没有人给我推荐一些好书?
感谢邀请和楼主的提问。楼主您好,非常开心解答您的问题和提问,我来聊聊我的观点吧,因为对这方面问题有很多的研究,针对这个回答,发表一下我的观点:
因为我是学历史的,所有我给你推荐三国史书吧。推荐的主要是《三国志》。《三国志》陈寿(233—297)撰。有魏志(志一作书,下同)三十卷,蜀志十五卷,吴志二十卷。陈寿字承柞,巴西安汉(今四川南充)人,蜀汉时任东观秘书郎、散骑黄门侍郎。入晋后任治书侍御史。晋太康元年(280)平吴后,陈寿撰《三国志》,以魏为正统,但他的思想感情,仍倾向于蜀汉。关于《三国志》的宗旨、体例和后人对它评论的当否,可参看缪钺《三国志选注·前言》。
陈寿的时代距三国不远,不少事是他所闻甚至及见的。魏、吴两国都有官修史书,成为陈寿撰述的依据。蜀汉末立史官,但陈寿心怀故国,尽力搜求能得到的材料,如《诸葛亮传》中收录了诸葛氏集目录和传主自己编集的上表;《杨戏传》中收录了杨戏的《季汉辅臣赞》,都是《史记》《汉书》所未有的变例。《三国志》中包括董卓、袁绍等人的传,可与范晔《后汉书》比较对照研究。所撰日本古代史重要资料的《倭人传》,迄今为中外学者所重视。陈寿书取材颇广,但漏略也不少,如名医张仲景、发明家马钧都未立传。
少数民族只收录了东北方面,而蜀汉的南中诸族和孙吴的山越都付缺如。《三国志》以简练见长,而“裁制有余,文采不足”(清李慈铭语),是其缺点。弥补《三国志》这一缺陷的,是宋裴松之(372—451)的《三国志注》。裴松之字世期,河东闻喜(今山西闻喜)人,先世东晋时渡江。松之官至国子博士太中大夫。他奉朱文帝命为《三国志》作注,元嘉六年(429)奏上。裴松之的宗旨是补缺略,备异闻,纠正错误,评论得失。他广搜博采,注中引书一百五十余种,绝大多数今已亡佚,如陈寿只在《武帝纪》和《任峻传》中各用了十三字和四十一字叙述曹魏重要措施屯田,裴松之在《武帝纪》注中引用王沈《魏书》的记载,补充了一百四十七字:在《任峻传》注中,引用《魏武故事》所载曹操令以补充枣抵事迹,关于屯田有一百八十二字。裴注中保存的史料,质和量都不在原书之下,同为今天研究三国历史的重要依据。
裴松之注的字数约为本书的三倍,但亦有六十一篇传(包括一些重要人物的传)没有注。关于裴注的评价,参看杨翼骧的《裴松之与三国志注》一文,载《中国史学史论集》一。长期以来,《三国志》与《史记》、《汉书》、《后汉书》并称为四史,受到重视。清代学者赵一清、钱大昭、潘眉、粱章矩、钱仪吉等,都曾为《三国志》作注。民国时,杨守敬的弟子沔阳卢弼(字慎之1876—1967)汇集各家之注,并附自己的校勘与见解,编成《三国志集解》,书前有1936 年自序。卢氏创获无多,但鸠集旧注颇完备,地理方面尤详,是目前最方便的本子。
那么以上的就是我关于这个问题的分享和观点,都是个人的意见与建议,我希望我分享的这个问题的解答能够帮助到大家。
你遇到过最无耻的?
楼上老李头前天走了,走在疫情期间,走在树叶青黄交接叶子掉着一根线的期间。
救护车来了又走了,殡仪车上下来两个男人提着小小的纸棺材,进了对面的楼道。
再出来时,棺材是四个人提着,清一色的低沉着一边肩膀,前面了两个功成身就的儿子,后面是两个高个少年,应该是老李头的孙子。
殡仪车上钻进去五个人,有个中年典雅的女人手里提着一个包袱,大概是老头平日随身的东西,女人大概是他女儿吧。
一家人的气场强大但是却被门口的黄叶吹淡,看着灵车拐过弯,楼下晒太阳的人说:唉,这没出息的老头儿女却有出息,只是走的有点恓惶,送行的人凑不够一桌席。
老李头嘴贫人滑头,喜欢喝点小酒吹个小牛,发工资了哥们几个喝一场也是常事,只不过年轻时的老李头酒后喜欢买单。
老婆心里胀气,三个孩子要吃饭、穿衣、上学,公婆要喝中药,你倒好,请客喝烂酒,满足自己那一张皮嘴。
老婆闹,老婆丢下三孩子回了白银的娘家,一天还能凑合,三天还能分出男娃女娃,十天后老李头被父母骂的狗血淋头:去给你丈人磕头下话,把媳妇给我们好好哄回来。
当然给丈人磕头只是形式上的妥协,哄老婆的代价就是上交工资,一分不剩的全上交。
老李头上了三十多年的班,工资全是老婆从会计手里接过来,然后手绢包好塞在樟木箱子里,上面明晃晃的挂着一把铜锁。
年轻的老李头嘴贫嘴也馋,喜欢喝点酒,喜欢啃羊蹄,喜欢羊杂汤里加血肠,怎奈身无分文只能憋着馋,耍嘴卖乖打哥们的主意。
好在那时候家里事多,冬天要装炉子,夏天要给屋顶补一层泥巴,防晒防漏,要刷墙了,要盖一间小厨房了,这些全都需要人帮忙。
那时候的人纯粹的很,不谈钱只谈干活,干完活的酒肉穿肠。
老李头舍得力气,出完力气大口吃肉大口喝酒,把空了半个月的皮囊用酒精麻醉,他便乐呵好多天。
有媳妇要给厂里加班的男人送饭,看到老李头:李大弯你忙不忙,不忙帮我给二奎送下饭。
李大弯忙也说不忙,提上饭盒趁没人的时候一口吞点油煎鸡蛋,抹一把油嘴把饭盒递给二奎:你他哥的日子过的好,还油煎鸡蛋。
二奎打开饭盒:鸡蛋呢?
李大弯说:我吃了。
二奎的饭也没胃口吃了,直接把饭盒举起来:你吃死起。
李大弯年轻时为了一张嘴闹出好多话题,人们笑骂,逗他他都不恼,一起穿开裆裤长大的,虱子不分家的兄弟,白吃蹭饭都是一笑而过。
后来退休了,后来都老了,忙完儿女婚姻大事,忙着送完父母归了天,老天爷不养闲人,也就陆陆续续走了。
老李头老婆也随了大流,六十三岁脑溢血再没醒来,老李头悲哀了两天,第三天他便挺直了腰板。
工资折子包在手帕里,藏在贴身口袋里,硬撅撅撑着腰。
八十多岁的老李头习惯了白吃,蹭饭,老伙计们大都做古了,他只能把镜头瞄准在那些熟悉的,喊他李叔的半大老头身上。
有人去吃饭,老头屁股后面跟着,你点菜的时候他不说话,他就坐在你眼睛躲不掉的位置,拿出一瓶二锅头,用眼神死死框住你。
都懂都明白,点一荤一素给老头,转过头喊一声:“李叔,你慢慢吃,帐算我的。”
老李头这才好像刚发现熟人似的:哎吆,小翟啊,你也来吃饭啊,最近再没看见你,你干啥呢?
小翟忙着吃捞面,嘴里呜哩哇啦的回应着:打工,打工。
老李头有了一荤一素加持,心情大好:退休了就享受享受,打什么工。
小翟已经吃完最后一口捞面;不打工不行,儿子工资低,孙子要上特长班。
老李头:你在那打工,干的啥。
小翟说:能干啥,只能干点力所能及的杂活。
老李头的腰挺了起来:都怪你娘老子,那时候应该让你好好上学,再不行也让你学一门手艺,不至于到这岁数跑去给人家看大门打扫卫生。
小翟没话说了,好在原汤化原食一碗面汤进了肚子:李叔,你慢慢喝,我先忙了。
有一次我在中林路狗不理包子馆遇到李老头,他不是跟我进来,是跟十三号楼的一对中年夫妻进了店。
人家两口子点菜,老李头坐在隔一张桌子对面,拿眼睛死死盯住那个女的。
大概女的被盯的难堪,换了位置背对着他。
他的眼睛像瞄准器,对准了十三号楼的男人。
男人喊老板:老板给我老李叔一个鱼香肉丝一个酸菜粉条,炒烂一点。
女人埋怨他:你干什么,他蹭饭你请客啊,你的钱是弹弓打来的吗?
男人说:声音小点,老头不是没钱,老头高兴这样,我和他老二一起长大,花一点钱让老头高兴高兴,唉,也高兴不了几天了。
女人不解:他家老大是电信部门经理,老二自己开店,他家女儿听说是十一中的校长,怎么就不给老头装点钱,让他想吃啥吃啥,不用这样厚着脸皮吃一顿饭。
男人说:老头年轻时被老婆管死,身上没一分钱,天下儿女也势力,从小到大不见老子给一分钱,能把他叫爸就不错了。
好不容易老太太走了,他自己翻身农奴当了工资的主人,但是习惯改不了,他蹭一顿饭精神就张一百倍,可以拿来吹牛,再老也是男人嘛。
女人说:你就是死要面子活受罪。
男人叹口气:老头脑癌,脑袋里长了一个东西,岁数大了做不成手术,儿女瞒着没告诉他,由着他高兴想干啥就干啥,他女儿给没儿没女的老头送铺盖送菜送饭,人家也在尽自己力量回馈大家呢。
女的说:原来老头年轻时就东家西家蹭饭吃啊,怪不得有钱了还这样,你看吃一顿高兴的像个孩子。
男的说:年轻时哥们朋友白吃就白吃,这头白吃那头帮个小忙,皆大欢喜的事。现在人老了,没力了,贪心重了,唉,也说不上什么原因。”
女的说:“我怎么突然觉得他好可怜,你说他年轻时那么可怜,老了怎么还这样可怜!”
男的说:“话不能这样说,你认为他可怜,他自己未必可怜的,估计这会他心里偷笑:看看,又骗了这两老傻瓜一顿饭。”
女的说:“是你傻,我可不傻,我是可怜他。”
其实,人活一辈子,长也好短也罢,怎么活都是自己的事,别人看在眼里的未必是看到的,自己活的好不好自己未必清楚,大都是活着过着,一辈子就这样了。
从窗户看着院子,大门口的柳树绿色盎然,四季草木真的很奇妙,冬天枯萎,春天发芽,夏天蓬蓬勃勃,秋日变了颜色,一片金黄里纷纷败落。
突然觉得,原来花草树木比人好啊!
年轻时会认为老头讨厌,到了这岁数才明白,可怜的是我们,舍不得一顿饭,端着架子,却也一辈子过的穷嗖嗖。
杭州许某作案后一直睡在作案时的房间里?
杭州许某某作案后,二十来天,一直呆在作案时的房子里,难道他就一点也不害怕吗?
依我看,若说许某某一点都不害怕,那未免有些绝对。那毕竟是先杀人,再分尸,再抛尸。是要血债血偿的哩。
但许某某的确心理强大,因为怕对他来说无济于事了。他必须硬着头皮把戏演下去。为啥,听我一一道来。
一:预谋杀人,早已作好了心里准备。许某某要置妻子于死地,除了多年来生活之中产生争吵生厌外,最主要的目的就要自己陷入经济绝境,图谋侵占妻子七位数的存款和两套价值数百万的房产。这样一来,他就可以继续炒股,更能解决前婚儿子的婚房问题。俗话说得好:人为财死,鸟为食亡。一旦利欲熏心,就把怕丢掉到了九霄云外。更何况许某某是早有预谋,前期分尸设备都买回到家,就只差伺机而动了。如果他没有这个胆,就不会这么做。所以,许某某自恃有这个承受能力,再加上巨额财产的诱惑,也就再怕也不怕了。也可以说是许某某决定一条道走到黑。
二:为了保全自己,逃脱法律制裁,怕是最大的危险。他必须不怕,也只能不怕。许某某不是傻瓜,杀人偿命,他比谁都明白。如果因为自己害怕,必将前功尽弃,不但小命不保,谋财也会化为空谈。他必须坚强,必须想法设法搅浑这塘水,转移警方视线,不惜一切手段,洗脱自己罪行。他的最终目的是想拖延时间,等冲入化粪池的妻子尸体化解无踪影后,让警方来一个活不见人死不见尸,最终以妻子失踪,查无结果,案子不了了之。这是他梦寐以求的结果。如此一来,他就可逍遥法外,阴谋得逞。于是为了达到这个目的,许某某亲自报案,坦然接受媒体采访,悬赏寻人,强作镇定正常出入小区。
然而,善恶到头终有报。再狡猾的狐狸也斗不过好的猎人。许某某万万没有料到,刑侦民警可不是吃干饭的。他们采用先抽调近百名视频侦查员,先查看所有的监控画面,确定来女士没有走出小区。随后对小区房屋,车库及大小旮旯进行地毯式搜查,进一步确定来女士必死无疑,接着锁定化粪池,发现人体织织,比对DNA,证实是来女士身上的组织,最后由省市组织专家级的刑侦人员,制订周密的审讯方案,才与许某某正面交锋。十个小时后,许某某心理防线彻底崩溃,只得如实交代所犯下的罪行。案件水落石出,真相大白。
许某某机关算尽太聪明,反误了卿卿性命。等待他的必将是法律的严惩。
(文原创。图片来自网络,侵权联删)病退人员死后家属给生活费吗?
没有
退休人员去世后家属没有生活费。但是有丧葬补助费与供养直系亲属救济费。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是没有补助的。
鲁迅有哪些一般人不知道的秘密?
“有的人活着,他已经死了;有的人死了,他还活着。”
——臧克家《有的人——纪念鲁迅有感》
常言道:“一怕文言文,二怕写作文,三怕周树人”。在教科书里躺了近一个世纪的鲁迅,作品收入语文课本最多时曾达 31 篇,却成为了大家的梦魇。这或许是“作家”鲁迅万万没想到的。
提起鲁迅,我们都知道那句著名的名言:“鲁迅,原名周树人,浙江绍兴人。”大家对他的印象大多是那个“横眉冷对千夫指”的文坛斗士。严肃、深刻、愤怒、不近人情……
但是,那个走出教科书的鲁迅,其实是一个标准的段子手。
夏衍说:“鲁迅幽默得要命。”
陈丹青说:“鲁迅先生是百年来中国第一好玩的人。”
可惜这么有趣的鲁迅却被教科书弄丢了。那个嬉笑怒骂,鞭辟入里的鲁迅,更可能是这样的画风。
一天不皮,浑身难受小时候的鲁迅就皮的不行。早在三味书屋读书时,他就特别喜欢给人起绰号。班上有个女生特别爱哭,一哭起来就眼泪鼻涕齐下,迅哥儿从此就管人家叫“四条”,眼泪两条,鼻涕两条,形象得很。
一次,国文老师好兴致,想要和同学们对对子,出了个上联:独角兽。隔壁桌子的男生想要给老师留下好印象,就小声问迅哥儿该答什么。
迅哥儿也是顺口就来:四眼狗。男生赶快站起来,大声道:"四眼狗!"戴眼镜的老师随手就一巴掌过去。
在厦大教书时,鲁迅到一家理发店理发。理发师不认识他,理得极其敷衍。鲁迅也不生气,反而给了一大把钱。
第二次再去,理发师大喜,精心为鲁迅设计了新发型。不料理毕,鲁迅却极其吝啬,一分也没多给。
理发师很是诧异:“先生,您上回那样给,今天怎么这样给?”
鲁迅笑着说:“您上回马马虎虎地理,我就马马虎虎地给;这回您认认真真地理,我就认认真真地给。”
理发师:……
鲁迅在《故事新编》中写大禹治水:
离地五尺,就挂下几只篮子来,别人可不知道里面装的是什么,只听得上下在讲话:“古貌林!”“古鲁几哩……” “O.K!”
OK、古貌林(good morning)这些现代话被按在大禹身上,你可以感受到鲁迅的文风在当时多么前卫。
他写嫦娥奔月的《奔月》:说后羿箭术太好,不仅把太阳射了下来,还把所有大动物都给射死吃了,最后没有大兽可以射,就去射乌鸦,整天做乌鸦炸酱面给嫦娥吃,嫦娥很生气,就独自奔月了……
脑洞清奇,不知道在当时会不会真的误导很多不明真相的群众。
著名设计师迅哥儿除了文章写得好,画画设计那也是手到擒来。
北大校徽
完成于 1917 年 8 月 7 日的北大校徽是鲁迅早期作品。那时候的鲁迅,在文学创作上也尚未名声大噪,时任北大校长的蔡元培邀请他设计校徽,也可谓独具眼光。
当时的鲁迅虽有忐忑,但交上的草案让蔡元培连声叫好,这一基本设计也沿用至今。
中华民国国徽
不仅如此,他还为自己的著作设计了很多封面和扉页。
书名用双线描字体,嵌入抽象几何图案的缺口,对应着本书“从艺术规律中”的用意。
《热风》出版时,鲁迅对当时社会现状感到“寒冽”,特以“热风”命名。手写两字“热风”,愤慨有力。
还有这些:
鲁迅的设计才华,集中地展现在书籍封面和装帧设计上,他一生设计了 60 多个书籍封面。
在没有电脑、没有PS的时代,鲁迅的设计理念,手绘能力,把各种字体玩出了新花样。文可惊天地,画能动人心。迅哥儿如果做了公众号,真的不知道会火成什么样子……
除此之外,鲁迅对于时尚搭配也颇有心得。
萧红《回忆鲁迅先生》里有这么两段记载。
红上衣要配红裙子,不然就是黑裙子,咖啡色的就不行了;这两个颜色放在一起很浑浊......
人瘦不要穿黑衣裳,人胖不要穿白衣裳;脚长的女人一定要穿黑鞋子,脚短就一定要穿白鞋子;方格子的衣裳胖人不能穿,但比横格子的还好;横格子的,胖人穿上,就把胖子更往两边裂着,更横宽了,胖子要穿竖条子的,竖的把人显得长,横的把人显得宽......
黑色显瘦、横条显胖、红黑混搭,这些当下流行的穿衣法则,在近百年前,鲁迅先生就已深谙于心。
所以,鲁迅先生是这样穿衣服的。
一流吃货,大义饿亲前几年,鲁迅家用菜谱曝光……如此仔细精致的食谱,这是啥家庭啊,家里有矿啊?
鲁迅超爱吃,据统计:鲁迅在北京生活了14年,仅从这一时期鲁迅日记中,发现他去过的名餐馆就有65家!包括广和居、致美楼、集贤楼、杏花村等。
除此之外,鲁迅还是一个超级零食控,尤爱甜食。
鲁迅在《华盖集续编》中记载道:
夜间,又将藏着的柿霜糖吃了一大半,因为我忽而又以为嘴角上生疮的时候究竟不很多,还不如现在趁新鲜吃一点。不料一吃,又吃了一大半。
据说因为爱吃甜食,迅哥儿牙齿不好,龋齿严重,牙痛到怀疑人生。他去王府井看完牙医,又去稻香村买了一堆饼干,然后愉快地回家了。
结婚生子后,仍然不改吃货本色。
迅哥儿最爱吃沙琪玛,见到沙琪玛就极不淡定。
有一天,儿子周海婴看见沙琪玛,非常想吃,留着口水说:"爸爸能吃吗?"迅哥儿不动声色的回答:"要吃也不是不可以的,但是爸爸就只有一个,你吃了爸爸就没了,所以还是不要吃的好了。"(这可是你亲生儿子啊!)
甜甜的情话boy不论从长相到文风,我说鲁迅是民国第一大直男,应该没有人会反对吧。但是直男要是撩起妹来,那才真是动人心魄。
鲁迅与许广平的恋爱,可能是比偶像剧还要偶像剧。而迅哥儿在撩妹方面也具有着过人的天赋。
1926年,鲁迅携许广平南下。鲁迅去厦门大学任职,许广平回广州,当时两人约好计划用两年的时间,先解决经济自立的问题。
在两人的往来书信里,他说“听讲的学生倒多了起来,大概有许多别科的。女生共五人,我决定目不斜视,而且将来永远如此,直到离开厦门。”
信末,他落款“迅”、“小白象”,昵称对方为“小刺猬”、“乖姑”。是的,这就是那个说出“真正的勇士敢于直面惨淡的人生,敢于正视淋漓的鲜血”的硬汉鲁迅。从这些称呼里,我似乎看到了收到爱情信的鲁迅先生,抿着象牙烟嘴,眉头晕开,笑得小胡子乱颤的样子。
真是没有不会说情话的boy,只有不爱你的男人。
结果不到半年,鲁迅就辞掉厦门大学教职应中山大学之聘来到广州。(异地恋实在是太辛苦惹~)
看到这里,我觉得我们一直以来,可能认识的是一个“假鲁迅”。真正的鲁迅并不是每天愁云惨淡,也不是每天战斗拼命,而更多的是对于生活的热爱。
真实的鲁迅,是一个可敬又可爱的小老头,你如果认识他,一定会爱上他。
虽然肉身已逝,但是鲁迅先生却将他的精神财富永远地流传给了后人。
玩转文化生活知识,关注【东家APP】,更有有品、有趣、值得买的匠人美物等你挑选!
还没有评论,来说两句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