择日再死,苏州醉酒驾驶法院已经开庭没有宣判说择日宣判还用再开庭宣判吗简易程序审判?
法院审理民事案件适用简易程序应当在三个月内审结。
择日宣判也就是定期宣判,定期宣判法律上没有直接的强制性规定,原则上只要宣判时间未超过案件的审判时限即可,属于法官的自由裁量权。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八条“人民法院对公开审理或者不公开审理的案件,一律公开宣告判决。当庭宣判的,应当在十日内发送判决书;定期宣判的,宣判后立即发给判决书。宣告判决时,必须告知当事人上诉权利、上诉期限和上诉的法院。宣告离婚判决,必须告知当事人在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前不得另行结婚。”
为什么说灰色强奸更可怕?
案件要点:
小明把小花推到床上,不顾她的苦苦哀求,按住小花的手,反身强行和小花发生了性关系。
小明想到以往的种种,心里倍感委屈,多年的愤怒和信任的崩塌,一刻间爆发了,原来世界上最对不起的人竟是自己。
所谓灰色强奸,是指非本人自愿的性暗示、性解除、性骚扰。
案情简介:
小明、男、河南人,32岁、某省师范大学毕业,与小花是夫妻关系。
小花,女、江苏人、33岁,与小明是大学同学。
小花在大学军训时,站姿不够标准,被教官罚表演一个节目,小花唱了一首周杰伦的《晴天》,原本以为是青铜,没想到开口就是王者,简直不亚于原唱。
当唱到“从前从前,有个人爱你很久,但偏偏,风渐渐把距离吹得好远,好不容易又能再多爱一天,但故事的最后,你好像还是说了,拜拜”。
小明灵魂深处仿佛受到感召一般,深深地喜欢上了小花。
而小花呢,看到小明长相帅气、阳光、为人正直善良,也是自己喜欢的类型,二人就自然而然地在一起了。
大学期间,二人多次旅游,晚上住宿,小明要求发生性关系,但小花说要等到结婚后,才把自己交给小明,小明心里不太高兴,但是小花态度坚决。
临近毕业,小花听说女孩子学历要高一点才好,要做一个独立女性,准备考研,小明心想,有上进心是好事,也就全力支持小花,小花最后考上了山东某大学研究生。
二人毕业后,商量结婚的事情,但是小花的母亲表示,希望小花研究生毕业后,再结婚,对二人现在结婚明确表示了拒绝,小花多次反抗后,无效,也就认命了,小明虽备受打击,但是也无可奈何。
之后,小明在广东某公司上班,小花在山东读研究生,虽然是异地恋,还好二人大学四年有深厚的感情基础。
小明后来去山东找小花,二人一起吃饭、看电影、旅游、小明提到希望可以和小花深入地交流,小花依旧是希望婚后把自己交给小明,说,还怕我跑了不成,小明虽很不高兴,但是在小花吴侬软语的攻击下,也就妥协了。
终于等到小花研究生毕业,小明和小花满怀欣喜地准备结婚。
没想到丈母娘提出必须要全款买房一套,彩礼30万。
小明家里本就是普通家庭,自己工作这几年虽然攒了一些钱,但是买房子的时候全花了,而且为了买房,父母还借了亲戚朋友40万元,实在是已经没钱了,30万的彩礼实在是拿不出来了。
给小花说,总不能把自己父母逼死吧。
然而小花的母亲说,我女儿可是研究生毕业,像她这样的条件,要的都算少的,本科生最少18.8万,研究生最少28.8万,无论如何不让一步。
还能白白把女儿给你。
小花多次劝父母,小明家真的是没钱了,实在是没有办法。
她的母亲说,还没结婚就开始给他们家说话了。
闺蜜小美告诉小花,彩礼的多少就是婆家人对你的重视程度,要是彩礼都拿不出来,你嫁过去也没什么地位。
而且有可能小明也未必是有多喜欢系,你们俩异地这么久,他工作这么长时间,你不在他身边的时候,敢保证他没什么坏心思。
不能看男人说了什么,要看他做了什么。
在周围人的围攻下,小花的心思略有动摇,毕竟别人有的为什么自己就不能有呢?
自己就不配拥有吗?
小花把想法告诉小明,小明在重压下心灰意冷,意志消沉,感觉小花怎么这样了,这么多年的感情啊。
还记得大学流传的一句话,好看的皮囊3000一晚,有趣的灵魂要房要车。
古之人诚不我欺也。
小明的父母见状,实在是没有办法了,于是卖掉农村的老房子,又借了一点钱,才筹够30万给小明结了婚。
农村的老房子听说随后会拆迁,原本是无论如何都不会动的,现在实在没有办法,只能卖掉了。
婚后,可喜的是,小明和小花的感情很是融洽,双方父母也都是很高兴。
可是过了两年,小花一直不怀孕,慢慢地小明的母亲对小花,有了意见,说养的母鸡还下蛋,没想到这人偏偏不行。
虽然不在一起住,时间久了,对小花也开始不满起来,给小明说,实在不行就去检查,隔壁张三高中毕业,孩子都上小学了。
你从小到大样样强过他,现在我和你爸,在他妈和朋友面前都抬不起头。
原来,小明和小花婚后,竟然一直没有发生过关系。
每次小花都是害怕,耐心尝试了几次,还是不行。
双方后来都没有耐心,草草努力后,没什么结果。
以致小花现在对这件事都有了心理阴影,更加是不行了,小明急在心里,时间久了,也开始埋怨小花,好在双方感情深厚,没有太大的问题。
后来,小明的母亲和小花因为怀孕的事情,和小花起了冲突,大吵一架,小花埋怨小明没有站在自己一边,嫁的男人都保护不了自己,一气之下,跑回了娘家。
小花的母亲,发现小花精神萎靡,神情涣散,倍加心疼,和小明打电话,没想到小明在打游戏,没有听到,恰巧小明的母亲接上,二人在电话里激烈争吵,其中话语就不太好表达了。
闺蜜小美找到小花,看到小花这样,说,一直以为你嫁给了爱情,没想到现在竟然这样了,终究是错付了。
小花回娘家后,小明来到丈母娘家,道歉,希望小花可以回家,有事好商量。
小花的母亲和弟弟,说,原本好好的人都变成这样了,回不去了,离婚吧。
小明不同意,小花经此一事,状态极差,没想到在母亲、弟弟、和闺蜜的劝说下,一纸诉状把小明起诉到法院,要求和小明离婚。
小明的父母说,离婚可以,把彩礼退回来。
原来,小花的彩礼,一直是母亲帮忙保管,后来,小花的弟弟结婚,彩礼不够,小花的母亲说,先让你弟弟用用,结完婚,马上还你,没想到弟弟婚后,的确把彩礼又给了小花的母亲后,不过又借出去创业了,现在也就剩下一两万了。
小明得知后,十分愤怒,认为小花一直欺骗自己,还说看自己工作辛苦,年底给自己买一辆车,原来都是谎言,心里也就同意和小花离婚了。
等判决下来后,从今以后两不相干。
最后呢,准备再见一面,给多年的感情画个句号。还借钱给小花买了马丁马吉拉的replica系列的香水。
没想到小花和小明在酒店见面后,小花说,我就是吓唬你一下,没想到你竟然同意了,小明说,彩礼的事情,你给我解释一下,二人激烈争吵。
小明想到以往的种种,心里倍感委屈,多年的愤怒和信任的崩塌,一刻间爆发了,原来世界上最对不起的人竟是自己。
在酒店,把小花推倒床上,不顾小花的苦苦哀求和强烈反抗,按住小花的手,反身强行和小花发生了性关系。
小花的家人得知后,选择了报警,起诉小明强奸。
那么,小明强行和小花发生性关系,法律上如何评价呢?
法律分析:
所谓强奸罪,是指行为人违反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违背被害人的意愿,采用暴力、威胁、伤害或其他手段,强迫被害人进行性行为从而构成的犯罪。
强奸罪保护的法益是妇女(以及幼女)对性行为的自己决定权,也叫性自主权。
性自主权不仅包括是否性交的决定权,也包括性交对象、时间、地点、方式等方面的决定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之规定:
强奸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不是一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奸淫幼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奸淫不满十周岁的幼女或者造成幼女伤害的;
(六)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但是,丈夫强奸妻子也算强奸吗?
司法实践中,丈夫在一般情况下,是不能成为强奸罪的主体的。
夫妻之间有同居的权利和义务,这是夫妻关系的重要内容。
夫妻双方自愿登记结婚就是对同居义务所作出的肯定性承诺,而且这种肯定性承诺如同婚姻关系的确立一样,只要有一次概括性表示即在婚姻存续期间始终有效。
非经合法程序不会自动消失。因此,在结婚后,不论是合意同居,还是强行同居,均谈不上对妻子性权利的侵犯。
但是,在婚姻关系已进入法定的解除程序,虽然婚姻关系仍然存在,但已不能再推定女性对性行为是一种同意的承诺,也就没有理由从婚姻关系出发否定强奸罪的成立。
综上所诉,本案中,小明和小花就解除婚姻关系,已提起离婚诉讼,虽还未有最终判决,但已属婚姻关系的非正常存续期间。
此时,行为人小明不顾被害人小花的强烈反抗,强行在酒店和小花发生性关系,违背了小花的意志,侵犯了小花的性自主权,符合强奸罪的构成要件,属于强奸罪的既遂,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之规定,应以强奸罪追究小明的刑事责任,但不属于法定刑升格,应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为宜。
随后,小花也在父母的安排下相亲,结婚,婚后,生了一个孩子,万万没想到,这个孩子竟然是小明的。
那么,关于丈夫强行和妻子发生关系,是否构成强奸罪,你怎么看呢?
请在评论区留言,发表你的看法。
大家的每一个点赞和分享,都是对我普法最大的支持和鼓励。
关注我,每天为大家分享法律知识。
备注:图片来源网络,与内容无关,侵权联系删除,素材来源网络整理,侵删
下一篇:小明后来得知小花的孩子是自己的,能否要回呢?在法律上是否有相关依据。
soul上面我暂时离开几天?
Soul在登出后不能被看到。当该帐户被取消时,该帐户将被完全删除。
如果对方取消了,进入对方的主页后,页面显示“我暂时离开几天”。请稍后再来”,表示对方已取消该账户。在他们登出之后,他们就不能再用他们发送消息等等,并且这个帐户基本上是无用的。
在取消你的账户之前,尽可能多地删除你的信息,特别是涉及到个人隐私的信息。帐户注销大多是有条件的,根据提示操作停机仍有可能无法注销。如果账户不能注销或条件不合理,可以向站台或手机app报告。
都遇到过什么奇特的事?
10年前的一个夏天,已经60岁的阿四回到乡下老宅避暑,这是建在大山脚下的一处房子,已经有些年代了。那天,他坐在堂屋喝茶,突然从房梁掉下一样东西,他低头一看,房梁掉下的竟然是一条蛇。令人没想到的是,正是这条蛇让他无意中找到了爷爷曾经丢失的一幅画,是不是觉得很奇特?事情是这样的……
先来说说阿四的老房子。这老房子说起来还是阿四的爷爷留下来的,据说当时盖房用的青砖绿瓦都是从山外运来的,房子盖好后着实让一众山民好不羡慕。阿四的爷爷具体干什么营生不清楚,反正自阿四记忆起,家里的日子就比别人过的好。
家里有牛车、有伙计还有很多田,这是当时只有五岁不到的阿四记忆中一些模糊的东西。他记得爷爷总是背着他,而他的嘴里有吃不完的糖果,所以后来阿四牙齿早早的就坏了,只能装了一口假牙,不过他还是爱吃糖果。
这个老宅是爷爷和奶奶居住的,阿四的家和伯伯叔叔们的家都建在不远处,当时是一个大家族,多么热闹啊!后来,老人们相继去世以后,后人一个一个都搬到城里或别的地方去了,老房子也拆的差不多了。就剩下了爷爷曾经住的这座老宅,还是阿四的坚持才留住了房子,他想守住这最后的念想。也许人老了就容易怀旧。
阿四花了钱请人把老宅外部重新翻修,屋子内部原封不动,这里有阿四快乐的童年!
现在,阿四有了属于自己的时间,他在这个夏天,又回到了大山里的老宅。真好啊,这里依然山是山,水是水,空气怡人,屋后的竹林每天都有各种鸟儿“叽叽喳喳”,仿佛“世外桃源”!这一直是阿四喜欢和向往的!
阿四看着地上这条蛇,又看了看房梁,想起爷爷曾经说的话……老人在世时曾经对阿四说过:家蛇是“镇宅之宝”,千万不能伤害,否则家里就会发生不测。当然,这是老一辈人的迷信说法。
在阿四的学识里,他知道刚刚从老宅房梁掉下的这条还活着的蛇是“家蛇”。难道蛇还分“家蛇”和“野蛇”吗?
其实所谓“家蛇”是指生活在住宅的周围、以及房子里的蛇的统称。这些蛇对人无害,它们住在房子里也是为了捉老鼠,那是它们的食物。因为以前的老房子都是木质结构,是老鼠最喜欢的地方,所以自然就引来了它们的天敌——蛇。
阿四观察着这条蛇,不过半米长,全身土黄色,他一时也想不起这是什么蛇?不过,阿四知道,这条蛇也许已经在老宅生活了很久,可能天热,不当心从梁上掉了下来。于是阿四把蛇装入一个袋子,然后走到不远处的深山把蛇放生了。
天真热啊,阿四回到家衣服已经湿透,他换了衣衫,又在院子里的古井打上一桶井水,用毛巾洗了一把脸,真是凉爽啊,立刻把刚刚的暑热驱散了。
阿四又回到了堂屋,惬意的喝着茶,他想着刚刚这条蛇,于是又朝房梁上看了看,没想到,还真被他看到了一样东西……
阿四记得小时候经常听见村里的老人说“古宅的蛇都是喜欢守护宝贝的”,阿四一直觉得这些都是那些没有文化的老人说的迷信话。可是今天,阿四真的看见房梁上有什么东西?于是他搬来了木梯子,当他爬上木梯看向房梁的时候,他发现有根已经被老鼠咬烂的木头,里面露出一卷纸或是画?
阿四兴冲冲的,难道以前老人说的“关于蛇守护宝贝”是真的?已经一把年纪的阿四掩饰不住内心的激动:“房梁上真的藏着祖上留下来的宝贝吗?”
阿四伸手取出房梁上的那卷东西,小心翼翼的下了木梯。他吹了吹灰尘,然后把东西好好的铺在桌子上,戴着老花镜仔细看了起来。
这是一副题诗山水画,当略懂书画的阿四看到画的落款,这是乾隆年间非常出名的一个画师。他摘下眼镜,用手揉了揉眼睛,脑海中的记忆不断在复苏,画面渐渐清晰……
那是爷爷还活着的时候,有一次从不发脾气的爷爷竟然让小叔叔跪在老宅,爷爷一边骂还一边用鞭子抽,而小叔叔不讨饶,只是直着嗓门喊:“我没偷,那幅画真的不是我拿的,你打死我也不知道……”而爷爷是一副“恨铁不成钢”的怒气:“家里上上下下除了你,还有谁会干这种事?你今天说不说,不说看我不打断你的腿……”
后来还是奶奶跪着求爷爷才住了手,否则小叔叔的腿真的要被爷爷打断。当时还是孩子的阿四透过门缝看到这一幕,他是不太明白发生了什么。只是后来小叔叔去了另一个城市,几乎很少回家,不知道是不是和那次挨打有关。
阿四慢慢回忆着,记忆也越来越清晰,他现在终于明白了。当年,爷爷发现他珍藏的这副字画不见了,就怀疑一向游手好闲的小叔叔偷了这副画,可是,那真的冤枉了小叔叔。因为今天,阿四在老宅的房梁上发现了这副画。
阿四不由得感慨万千,他想着小叔叔挨打的样子:身上肯定很痛,可是心里更加委屈。小叔叔也早已经过世,现在,阿四可以证明,小叔叔真的没有偷爷爷的那副珍贵字画。
“阿四住在老宅,看见了房梁掉下的一条蛇,后来竟然找到了爷爷曾经丢失的珍贵字画”。是不是感觉很神奇?难道古话“蛇会守护宝贝”是真的?当然不是真的,我来解释(个人观点):(一).阿四家的老宅是木质结构,长久无人居住,所以房子里有很多老鼠做窝。而蛇最喜欢吃老鼠,自然而然就游到老宅,爬上房梁从此以后以鼠为生。
(二).那个夏天暑热难耐,房梁上的蛇不小心掉了下来,正巧被在老宅避暑的阿四看见,于是被阿四发现了“不知道是谁藏在房梁上爷爷曾经丢失的古画”。一切都是“机缘巧合”,和那条蛇真的无关。蛇只是在房梁捉老鼠为食而已!
“老宅、房梁上的蛇、还有古画”,就会有人意会它们之间的关系。人是喜欢幻想的,特别是有些影视、小说中的“巨蛇守护着宝藏”,更让人相信这些都是真实的。其实,就是巧合!你们说呢?第一次开庭没有判决?
第一次开庭没有判决,跟是否二审没有关系呢。如果第一次开庭已经把民诉的开庭的程序完成,即开庭审理、法庭调查、法庭辩论的程序完成了,那么就等着宣判了,宣判可能会择日庭审宣判或者送达判决书的方式宣判。若一审庭审未完成,则可能会有第二次开庭审理。至于是否有二审,需要看当事人对一审判决的内容的意见,若不服就可能会有二审。
还没有评论,来说两句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