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人专打脸,这是他第3次与队友起冲突?
这个问题其实很简单。我们也不用草木皆兵,把事情想得太复杂,看什么都带着阴谋论的腔调。
首先,不排除这个可能。历来都不时有球员因为合同问题,利用各种各样的因素来逼迫俱乐部,给自己增加筹码,或者为了加薪,或者为了转会等等。例如,利用别家俱乐部对自己的兴趣,发布转会绯闻,逼俱乐部就范!或者是制造与球队的矛盾,逼俱乐部同意转会等。
但是用打架来逼迫转会的做法,任谁来说,都会觉得很幼稚。从俱乐部的角度来说,这样的行为则是绝对不受待见的!对球员来说,这也绝对是不明智的做法,更是低情商的表现。
莱万作为一个老球员,实力出众,声名显赫,不管是球场内,还是场外生活,都可以说是非常职业的。加上在拜仁慕尼黑这么长时间了,肯定不会做出这么损人不利己的行为。
其次,拜仁的风格一直以来就是以大开大合,刚猛,铁血著称的,虽然近几年开始偏向走技术流了,但是,一家豪门底蕴所内涵的骨血是不会变的。这也是为什么,相对其他豪门俱乐部来说,拜仁相对来说打架事件偏多的一大原因吧?
但是我们不得不说的一个事实是,拜仁打架事件比较多,但是往往事后当事人都还能和好如初,并且能激发球队一段时间的斗志,一定程度上改善球队的状态。包括这次的莱万,打架也不是第一次了。之前还和胡梅尔斯等人有过动手经历。但是也都没闹出太大风波。
个人反倒觉得这是真性情的表现,一时觉得不爽,气血上头,干一架,完事一起喝酒吹牛,还是好哥们!敢说敢为真汉子,参照霸气的大伊布!至于说,莱万此举是为了转会的传言。个人觉得不太靠谱,莱万的门前实力毋庸置疑!9分钟进5球,前无古人后无来者!就说着这样的前锋,谁不喜欢?何况,哪个转会窗口,没点莱万要转会的绯闻????但是这么多年,还不是一直在拜仁呆着?至于这次是不是真要转会,我们这些吃瓜群众还是搬好凳子,静待结果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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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会定性为哪些违法犯罪?
作为一名20多年警龄的警察,我在办理此类案件时会关注四个核心问题:一是打人者有几个人;二是为什么打人;三是这一耳光造成了什么样的后果;四是被打者有没有还手。
我是@职场取经阁,关于您的提问,我从法律规定和各地执法环境予以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打人一耳光涉及的法律问题被人打一耳光的行为,很多人迫于对方给予的压力,一方面不想给自己招惹更多麻烦,另一方面认为一耳光伤害不大,一般打断牙齿往肚子里咽、忍了。
其实,对于被打者的这种心态,表面看是“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的和谐表现,但实际上是对自己合法权利的方式,是对打人者的纵容。
根据宪法规定,公民的人身权益是受法律保护的。这句话的意思,就是说每个人的人身权益不得非法侵害。打人一耳光就属于非法侵犯了公民的人身权益。为什么强调非法,是因为司法机关的行为属于依法履职,不在此列。
根据法律规定,打人一耳光,一般会涉及以下违法犯罪:
一是寻衅滋事行为。结合我在文章开头提出的四个问题,就是打人者没有任何理由打了他人一耳光。寻衅滋事行为属于治安管理处罚法处理的范围,属于治安案件,一般处以拘留或者罚款。请注意:如果是多人打的耳光,或者被打者是孕妇、老人、儿童等,一般都给予拘留处罚。
二是故意殴打他人行为。这种违法是最常见的,具体表现为因为一些矛盾、纠纷,打了他人一耳光,他人没有还手。故意殴打他人行为属于治安管理处罚法处理的范围,属于治安案件,一般处以罚款或者拘留。请注意:如果是2个人以上的殴打,一般会给予拘留处罚。
三是故意伤害罪。如果被打者因为一耳光造成了轻伤(含)及以上伤情,打人者会被按照涉嫌故意伤害罪立案侦查。故意伤害罪属于刑法处理的范围,属于刑事案件。请注意:伤情鉴定可以由被打者自行提出,也可以由警察要求,费用由公安机关承担。
划重点,以上这些违法犯罪中,如果被打者进行了还手,很容易转化为双方的殴打行为,双方均要承担治安,甚至刑事责任。为什么这样规定,是因为法律支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但是反对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为理由,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
总之,打人一耳光,看似伤害不大,但是法律处罚的力度一点不轻。
二、执法环境对案件的影响打人一耳光的行为,只要报警了,警察肯定会依法作出处理,但是受各地执法环境影响,会有以下几个方面需注意:
一是现场处理。如果被打者和打人者无异议,一个不想去派出所配合调查,一个认错态度良好,警察会现场进行调解处理。这样的处理方式,较好的节省了各方时间,但是也容易引发一些问题,比如被打者回家后,突然伤情加重。所以,警察会现场详细记录有关情况。
二是找不到打人者。很多人打完人后,听到报警的消息,自知理亏都会逃跑。事实上,只要报警了,警察会很快查到打人者,毕竟现在信息化手段已经全面普及。但是,在一些偏远地方,受环境限制,无法很快追踪到打人者。警察一般会受案,然后想办法寻找打人者。
三是打人者拒不承认打人事实。警察处理案情必须以事实为基础,如果当事人双方无异议,警察可以直接处理;如果当事人双方交待的事实不一致,就需要警察采取调阅监控、询问围观人员等方式,尽最大可能还原事实真相,这需要一个过程。
四是处理程序。对于这类案件,一般按照调解—处罚的程序进行,也就是说必然有个调解程序。调解期间,无非是讨价还价的过程,只要双方能谈拢,警察是不会干预具体内容的。所以,被打者是要钱还是要面子,只要不是违背社会公德和法律,打人者又同意被打者的要求,警察就结案了。
划重点,如果打人者和被打者双方谈不拢,也就是调解不了,警察会依法作出罚款或者拘留的决定。至于涉及的医疗费等其他开支,被打者只能去法院起诉。
三、给您的建议一耳光伤害不大,侮辱性极强。很多人会毫不犹豫的出手还击,这种行为并不是法律支持的行为,属于典型的以暴制暴。一旦被打后还手,很容易由受害者变成行凶者,涉嫌殴打他人行为。
一耳光看起来是一件小事,但实实在在侵犯了公民人身权益,果断报警是有力维护自身权益的武器。所以,请放下心里负担,如果报警后,对方再次报复,迎接他的将是更为严厉的处罚。
被人打一耳光后,我建议还是去医院检查,不要有心理负担,检查费用是由被打者承担的。因为有很多案子,一耳光打穿了耳膜,受害者起初没注意,后来发现时已经错过了最佳治疗时间。
另外,一耳光案件经治安处罚后,如果后期伤情加重,警察会自动转为刑事案件侦查。所以,不要片面的认为警察已经调解处理了,就不再受理了。只要您确定伤情加重,是可以继续找警察处理的。
我是@职场取经阁,法制社会很好的贯彻了“勿以恶小而为之”的理念,再小的恶,只要不被法律允许,就是违法犯罪。所以,果断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权益,是现代人的理性选择。
Dota2拿皇表示夜魔A杖鸡肋却惨遭打脸?
Dota2新版本7.22g返还了夜魔虚空白天的半额伤害,夜魔白天过于孱弱的问题得到了改善,胜率以及出场率节节攀升。最近号称前6分钟无敌的选手cty在直播中表示夜魔A杖十分鸡肋,随后其无解肥幽鬼惨遭敌方A杖夜魔教育。这也引发了玩家的热议,A杖是否是新版本夜魔的核心装备。
A杖效果不俗7.22g版本去掉了白天V只有一半伤害的Debuff,虚空V的A杖升级效果是单体伤害升级到AOE,600码范围升级到900码,增加0.6秒的眩晕,满级降低25%的CD(24秒能打4次,原来只能打3次) 做出来之后2个V就是一波兵,刷野同样如此,一次可以V1-2波野怪,刷钱效率很高。有大招就gank,没大招就刷钱,装备起的很快。
有舍有得夜魔第一大件出A打团并不弱,虽然一个人的收割能力弱一点,但是团战效果很好。夜魔最大的问题不是中期不够强势,是后期越打越穷站不出来。A杖提升了夜魔最诟病的打钱能力,给可能到来的大后期25级打好了基础 中单夜魔可以不出骨灰和大勋章,相位大魔棒小勋章后续直接A杖bkb强袭大晕,出了A以后后续装备基本5分钟一件很快。当然如果想要30分钟结束战斗,确实可以不用出A杖,而是大勋章bkb的传统出装,这样切后排的速度更快。
数据说话夜魔A杖出场率排名前10,出胜率67%多;速A稍微拖点节奏但可以提升团战以及后期容错率,夜魔前期打架并不需要装备,夜晚就是战斗力,1200的小勋章也不过是回蓝加甲减几点甲的效果,而夜魔不是个低甲英雄这个时候带个精气球提高血蓝上限也有作用。做了A即弥补了打钱能力又能提供aoe控制,后续补莲花bkb解控冲脸随便玩,最关键的是千万别小看夜魔后期能力,晕锤bkb后可以抓着敌方大哥锤。
根据位置及局势随机应变 三号位夜魔:前期自己肥,而且队友局势没崩,就能裸A。否则老老实实大勋章/大骨灰选一个,当好工具人。一、二号位:无解肥中肥就点金(不太可能),否则无脑裸A。我跟她说了打人不要打脸?
首先我感到心疼你的妹妹!再者,我觉得你说得对,打人不打脸!
我个人觉得,实在不是不得已,别动手打孩子。
你妈妈打你的妹妹,想必是为了教育她,可是,打她的脸,那同时也打了她的自尊心。自尊心受伤,我觉得得到短期的,眼前的教育效果,但是,对你妹妹的心理健康很有坏处。
教育,必需要让孩子心服口服,用打耳光的方法,要不就打得孩子懦弱无能,极大可能是激起孩子的叛逆心,一发不可收拾!
看过这样一句话,十二岁以前,你对孩子有多粗暴,十二岁以后,他的叛逆就来得有多猛烈!
我亲眼所见,我的邻居,男孩子,现在是一个高二的学生。小时候是有点小调皮,父母每次教育他,不分场合地打骂他,我曾见过他爸为了一次考试没考好,用粗粗的皮带抽他!而且当着别人!小孩子是小,但再小的孩子也有自尊心。男孩当时也不哭 ,很倔强。
现在读高二的他,叛逆狠狠地来了!老师根本拿他没办法。本是住校,老师跟他爸妈说,如果不陪读就直接让他退学!没办法,他妈只得陪读。整天整天的玩手机,到上学时间了,他妈叫他太困起不来,又把他妈骂一顿,没有半点尊重。
隔三差五的听到他对他妈大声嚷嚷,歇斯底里的那种!
早段时间,把家里的窗户玻璃也打碎了!还有碗筷,手机,经常被他摔得稀巴烂!
我常常害怕他打他的妈妈!
想教育好孩子,首先要保持好的亲子关系。
对于你妹妹,建议你妈妈别再打了。更别说打脸了。
希望对你有帮助。
为什么现在的影视剧出手尽打脸?
这个问题,看似简单,其实是一个非常复杂的问题,很难说清楚,我也说不清楚,只能根据自己的感觉糊言乱语说一说自己的看法。首先,"老话"就代表着五千年的文明道德传统,儒、佛、道三教共同的美德,与人为善,和为贵。"老话"是几千年的经验总结,有继承之必要;其次,人活一张脸,树活一层皮。华夏子孙都是非常要脸面的,宁丢性命不丢脸,这就是中华血性男儿的刚毅风格,也就是中华民族在跌宕起伏的世界发展潮流过程中坎坷地向巅峰的迈进的源泉,建议影视剧中少出现"抬手就是一耳光"的画面;再是,现在的影视剧,到底是在传播什么,传播的是正能量,还是负能量,我看不清楚。也许,是我糊涂啦!想一想六七十年代,影视剧的编剧、导演、演员到基层体验生活,收集素材,编写剧本,把若干典型事例集中到一人或几个人身上塑造出英模人物,就某个英模人物形象虽有不实,但是把他们拆解开来,不难找到原型。就是这样,剧本还要反复讨论修改、审查,报有关部门审批,才能进行拍摄。样片出来以后,还要經有关部门审看后才能发行。通过这样的审查被封刹的作品不在少数。发行的作品满满的正能量,激发着亿万中华儿女为建设社会主义祖国而奋斗的热情。再看现在的影视作品,优秀之作少之又少。有一句评语是这么说的"现在的影视剧是糊编乱导瞎演",虽有过之,但是一种普遍现家。编剧、导演、演员三方没有统一认识,导演改剧情、台词,演员也改,或因某种原因罢演,更有投资人不合意拆资等。3十1的团体四方意见相悖,能出好作品才是怪事。老实说我从来没有完整的看完过一部电视剧,因看不下去。传播的不知是正面的还是负面的东西,反正有人说社会的不良风气都是电视带坏的。我不否认,电视中表露的不良现象,现实中实有之,作为媒体应当有所避讳,因为实际中学好人难之又难,学坏人不难。比如现实生活中的医闹,医者父母心,相信广大医务工作者都有此心。但,难免疏漏的造成失误,给患者造成损害,给予患者赔偿是应该的。给责任人相应的处罚是必要的,行例内例行通报,引以为戒是正确的。通过媒体暴光,给某些人谋取不合理利益而造成医闹,给社会造成极大的负面影响。再如碰瓷、摔倒在地无人敢扶、见义勇为英雄 蒙冤等,给社会造成极大的负面影响,影响面极大,危害极为恶劣。我认为,作为影视媒体多报喜少报忧是符合社会发展需要的。呼吁影视、媒体作宣传、报导时慎之又慎,努力营造社会主义合谐大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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