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国志11魔王乱世,新世界中罩神为何要冒险帮田丹?
灯罩是北平黑帮老大,手下一帮杀人越货的亡命徒,他的买卖也基本就是走私贩毒杀人之类。本来灯罩可以在北平横着走,结果一不小心惹上了愣头青警察徐天,徐天虽然好打发,挖个坑埋了就是,但徐天的大哥金海是灯罩惹不起的,不但能把灯罩关进监狱,一不开心还能把他活埋了。
灯罩是在家里被徐天偷袭,然后直接扛肩上抓捕归案。当然这种事情对于黑帮老大来说,不是什么大事情,他家四周围都有不要命的小弟候着,随时可以杀去警察局玩命。
但问题在于徐天背后有个金海罩着,灯罩的弟兄们去找徐天要人,金海给截胡了。金海不但敢跟灯罩手下一帮人约架,而且还把他们全给放翻了,自己手上稍微挂了点彩。
灯罩虽然不服徐天,但害怕金海,这人虽然有愣又横,但也够直爽,只要你展露你有多强,罩神就可以当你的马仔。
而田丹,大概是灯罩第二个佩服并且愿意听她话的人。
田丹刚进监狱的时候,盯着灯罩看,灯罩用了东北人的暗号跟她对话:你瞅啥啊~
如果田丹回答:瞅你咋地~
那么灯罩跟田丹算是约上架了。
但田丹回答的是:你要走尽快~否则活不到明天。
然后灯罩极度不爽,这比约架还狠,这是要跟我罩神玩命,于是灯罩开始暴走要干田丹,跟狱警大闹一场之后,田丹把发卡用弹指神通飞给了灯罩。
第二天灯罩就用发卡当武器,挟持室友逃了出去,然后大闹监狱,用灯罩的话说就是,他根本不想越狱,只是想杀几个人过瘾。
结果却帮助了田丹,灯罩在大闹监狱的同时,田丹跑去接到了沈世昌的电话。
之后金海回来平息了暴乱,罩神变成土拨鼠差点被活埋,无奈之下向金海表示顺从。
但在罩神的心中,田丹也拥有了一个女神的位置,因为他看到了田丹鬼魅一般的身手,以及料事如神的智慧,另外那一身金手指外挂,让灯罩对她五体投地。
所以两人形成了一个默契,只要田丹想给沈世昌打电话,灯罩就会大闹监狱。
于是第16集跟17集,灯罩假意挟持田丹,并帮助他到了狱长办公室,跟沈世昌通了电话。
然后观众就看到了无比唯美的一幕,一夫当关的罩神跟众狱卒血战,而开挂之神田丹跟沈世昌悠闲的聊着电话,并且约好了过几天就去沈世昌家里找他。
之后田丹聊完电话,罩神也技能点放空,被狱卒打成猪头。如果没有徐天救他,就被华子给弄死了。
但罩神的心中是幸福的,因为他能够为自己的女神战斗到最后一刻,并且让女神做完了自己想做的事情,作为一个只有捣乱功能的配角,灯罩这一刻心中充满了幸福。
灯罩的人设已经在田丹入狱后就崩塌了,从一个无恶不作的杀人魔王,变成了田丹的脑残粉,誓死为她而战。
即使有一天,灯罩为田丹战死,他也一定会对着女神的背影微笑着说:
爱过~为何会败于成吉思汗之手?
花剌子模当时在中亚确实算个强国,但那是中亚,和成吉思汗的蒙古兵比起来,那就差距太大了,连个渣渣都算不上。
据说成吉思汗降生的时候,右拳紧握,众人掰开他的手一看,不是通灵宝玉,而是一块血!
关二爷八字皆属火,火年火月火日火时,所以就锻炼天下。
铁木真这家伙八字皆属金,金年金月金日金时,所以就命中注定要肃杀天下。
花喇子模惹谁不好,偏偏就惹下这个魔王,还是主动挑衅,真是不知道“死”字是怎么写法。
本来两家还算挺好,互相通信,商业往来,彼此和平。
开始是花剌子模的一个将领抢了蒙古商人的行旅,杀人越货。有个蒙古人逃掉了,跑去告诉了成吉思汗。成吉思汗很不高兴,就派使臣去向国王摩诃末讨个说法。没想到这个摩诃末杀掉使臣,还剃了副使的胡子。于是,一下子就把魔王的注意力吸引了过来。
成吉思汗的军队是很厉害的。
一、优良坐骑
蒙古骑兵的机动性举世无双,一边作战一边行军,每天能推进80公里;
蒙古军队的马虽然比较矮小,但很精壮,皮糙肉厚,耐力极强,可忍受零下四十度的严寒,能在雪地里觅食,士兵可靠母马的马奶充饥,这就降低了粮草补给的负担。
蒙古每个骑兵通常有四五匹马,有的负责运输和行军,有的专门用来作战。
蒙古人的后鞍是平铺在马背上,骑手能自由移动,后退时骑手能回头望月拉弓放箭。
二、军队配置
蒙古有轻重骑兵的配置。
轻骑兵负责远射、诱敌、警戒、迂回包抄,追亡逐北,主要的进攻手段是密集的箭雨,使用的蒙古弓箭有效射程达到300米。重骑兵负责集团冲锋,打垮敌阵和短兵相接。重骑和轻骑的近战武器都是弯刀,刀身小而轻,适应于马战。
三、良好战术
蒙古采用的骑兵进攻方式多样灵活:箭雨打击、迂回包抄、佯退设伏,口袋阵等。
如果敌军兵力不多,轻骑兵就从重骑兵队列之间的空隙冲出来,向敌军发起雨点般的齐射,高频率,大数量,轮射打击,造成混乱。轻骑兵射完后就从从阵列两边返回到重骑兵身后,重骑兵趁势对敌方混乱的部分发起冲锋,同时轻骑兵再从两翼包抄到敌军的侧方或者身后,形成合围夹攻。
如果敌方严阵以待,兵力众多,蒙古兵就短暂接触后诈败后退,将敌方引进设伏地点,与伏兵一齐合围对方。
蒙古军队中有大量的斥候和传令兵,能够对敌人的情况进行精密细致的侦察,还能联络友军和传达将领的命令,确保战术的贯彻执行,配合的协调准确。
四、人才培养
蒙古的儿童从童年时起就开始学习射箭和骑马,到十五岁应征入伍时,已具备优异的骑射能力。
蒙古军队的训练方式接近现代军事的实操演习,主要目的是掌握实战中的行军、布阵和战术以及面对面的近身武器格斗,训练严格残酷。
通过以集体狩猎活动的方式,普通战士学会了了骑兵集团的配合,对相应的战术和任务掌握非常精熟,各级万户长、千户长和百户长等在士兵指挥、队形控制、战术协调,友军配合等方面也获得了非常有效的锻炼。
五、 军纪严明
蒙古军队中没有哪个士兵会为了抢劫财物而放弃战斗,违抗命令将被处以斩首。未获准撤退的士兵视为逃兵,会面临连坐惩罚。十人队中如果有人逃走而其他人没有制止,就全队死刑,如果这个十人队都逃走了,则其所属的百人队则全部处死。
六、情报搜集
蒙古军队非常注重的情报搜集。蒙古商人充当的间谍遍布各地,每次战争前就派出大批的间谍人员四处搜集相关情报,将领们在总结归纳分析情报的基础上制定出合理的作战方案。
通过丝绸之路上商队中的间谍,蒙古人对花剌子模的各种情报已经有相当的掌握和了解。出征的战争规划周密完整,备战非常充分。
七、准备充分
成吉思汗的高级将领们共同商议和制定出了完善的战争规划:分析了双方的具体形势、已方要达成的战略目标、还有进攻路线的选择、所动用军队的数量及构成、每支部队各自的目标与任务、以及后勤和保障工作等。
八、训练严苛
成吉思汗召集了10万蒙古新兵参战,但他们缺乏实战经验。
成吉思汗花费时间训练新兵以达到作战部队的水平,还征召了攻打坚城所需要的工程专家和士兵等近万人,准备了大量的破城槌、投石机和火药等攻坚武器。
九、保障完备
成吉思汗在行军路线上设置了很多补充点,修路,还架设了大量桥梁,以方便进军和各部队之间的呼应联系。
而花剌子模却几乎没有进行完备的战争规划,仅仅是将大部分兵力分布在各个重要城市里等待敌方的进攻,摆出一付被动挨打的样子,完全放弃了战争的主动权。
十、突然远袭
蒙古军队从攻打花喇子模第一个城市开始,到占领其首都撒马尔罕,仅用了六个月。花剌子模在战争开始前居然错误地认为蒙古军队要一年的时间才能到达。
蒙古军队最多的时候仅有20万人,而花剌子模有40万军队。但充分的准备,突然的袭击,强悍的战力和高超的指挥,使蒙古军队迅速地打垮了花喇子模。
十一、分化屠杀
蒙古军队区别对待投降者与抵抗者,对敌方进行分化瓦解。投降的城市就不进行屠杀,而是拆毁防御设施,留下蒙古人进行管理和控制。对于不投降的反抗者则全部杀死,包括他们的家人。对敌国的军人全部处死,削弱敌方实力,对于平民一部分屠杀,一部分掳走,或者强迫付大量赎金买命。
十二、沿途掠夺
蒙古军队所需要的粮草、军械、牲畜和衣物几乎全部来自于对沿途征服地区的掳掠。为减少本方的兵员损失,还强抓当地民众充当攻城的炮灰。有技术的工匠,知识分子们就被挑选出来随军做工,增强已方的实力。
在这样残酷的打击下,花剌子模很快就一蹶不振,被迅速征服。
前面2个字没有加一个大魔王?
混世大魔王,举世大魔王,忧世大魔王,乱世大魔王,厌世大魔王,虐世大魔王,宰世大魔王
古代大口吃肉大碗喝酒都是真的么?
中国古代,喝酒比较平常,对贵族抑或 “百姓”,古称“庶人”,都不是很大的事情。当然,元代以前没有蒸馏酒,酒的酒精度,一般不会超过15度。
古代“百姓”或曰“庶人”能不能吃上肉,就很难说了。
一从古籍和考古出土看,中国古人的食物,无非三大类。
一是在较寒冷或多山林的地方,以狩猎为生,用吕思勉先生的话说,“食鸟兽之肉,饮其血,茹其毛,衣其羽皮”。
二是在气候温热,植物茂盛之处,则食草木之实,以麻丝为衣。
三是在河湖近旁,则以食鱼为主。
这三种食物里,更主要的是第二种。这是伴随新石器时代开始的农业革命的结果。
《墨子.辞过》曰:古之民,素食而分处。
按郑玄的说法,“素食”有两个含义,一是谷类之外的菜蔬;二是谷类中之粗疏者。
《诗经.豳风》云:“九月筑场圃。”郑《笺》解曰:“耕治之以种菜茹。”《疏》云:“茹者,咀嚼之名,以为菜之别称,故书传谓菜为茹。”
上古先民,一定在农耕方面经历过艰难探索。这一巨大功劳,被集中于神农等这样的祖先神身上。
《淮南子.修务训》曰:“神农尝百草之滋味,水泉之甘苦,一日而遇七十毒”云云。
长此以往,古人形成了以稻麦菽粟为主的饮食习惯。
《墨子.辞过篇》说:“圣人作,诲男耕稼树艺,以为民食。”
二不过,古人并非不尝试家畜养殖,也并非不食肉。
商代,饲养家畜已有猪、犬、羊、牛、马、兔、鹿等种类。当时商王还驯养象。
不仅甲骨卜辞对此有记载,也有不少家畜遗骨出土。
殷商蓄养家畜,皆归于王室或贵族,最主要的用途是祭祀。卜辞记载,商王一次重要祭祀,就用掉数十上百头牛、羊、猪狗等等。
商代王室和贵族,肯定食肉,已发掘的贵族墓中的大量兽骨可以证明。
其时的平民墓葬中,则很难见到家畜遗骨,无法证明当时的“庶民”或奴隶有可能吃到肉。
这些人,吃不到肉的可能性更大。
三周代,《周官.职方氏》载,主要的饲养的是“六畜”,即马、牛、羊、鸡、犬、豕。饲养最多的,是后两种。
《管子.山权数》说,士大夫以上人家,“以前无狗、后无彘为庸”。不豢养猪狗的士大夫家庭,会被人认为没本事。
周代的宗法等级制度,对于能不能吃肉,有明确规定。
《左传.庄公十年》载,齐桓公伐鲁,曹刿请见庄公,邻里人劝他,“肉食者谋之,又何间焉?”说这是可以吃肉的那些当权者和士大夫的事情,你又何必参与其中!曹刿说:“肉食者鄙,未能远谋。”那些吃肉的人固陋不通,没什么真知灼见。
《左传.昭公四年》记载,有资格吃肉的贵族,还可以享受夏日发冰的福利。
《孟子.梁惠王》说,庶人,“鸡豚狗彘之畜,无失其时,七十者可以食肉”。那个年代,能活到七十的庶人大概不会多。
贵族,吃肉也分等级。
《国语.楚语》曰,祭祀是有讲究的:“国君有牛享,大夫有羊馈,士有豚犬之献,庶人有鱼炙之荐”。“鱼炙之荐”,《楚语》说,就是“庶人食菜,祀以鱼”。
这种严格的等级制度,亦与严重的“短缺经济”有关。
因此,《礼记.王制》云:“国君无故不杀牛,大夫无故不杀羊,士无故不杀犬豕。”
四汉代,生活已大为改善。但仍然吃肉不多。
《史记.陈丞相世家》《汉书.霍光传》均言汉人平时不吃肉。颜师古曰:“菜无肉食也。(霍光传)言王在道常肉食,非居丧之制也。”
有身份的人,一般非祭祀无酒肉。
那平民百姓,也就可想而知了。《汉书.翟放进传》载汝南童谣曰:“饭我豆食羮芋魁”,是说民间日常以羮饭为食。
差别在于,富贵人家少食肉是习俗,庶人则主要因为吃不起。
《汉书.文帝纪》载,文帝即位,赐百户爵一级,女赐牛酒。就是百户长进爵一级,百户长妻赐牛和酒若干。后又诏令,八十以上者,赐米若干,肉若干。武帝建元元年,续颁此令,又有其他赏赐。可看作此为先秦庶人七十以上食肉之延续。
秦汉之时,民间食狗肉渐多。
《汉书.樊哙传》云,樊哙以屠狗为事。颜师古注:“时人食狗,亦与羊豕同,故哙专屠以卖。”
隋唐,人们已少食狗肉,但仍知秦汉习俗。韩愈亦在《送董邵南序》中说:“为我吊望诸君之墓,而观于其市,复有昔时屠狗者乎。”看看燕北一带是否还有高渐离那样屠狗的义士。
五魏晋南北朝,基本仍是唯贵者与老人食肉。
《魏书.高宗纪》载,太安元年,即455年,高宗遣尚书穆伏真等三十人巡行州郡,观察风俗,诏云:“入其境,耆老饭疏食,少壮无衣褐,则聚敛烦数,匮于财也。”这是说,因为税赋过重,使老人只能吃素,青年亦无衣穿。
《北齐书.卢叔武传》载,此时生活富于两汉。北方可食牛羊,南方则食鸭鹅,南北皆有鸡、猪、鱼。因南方禁食牛肉。
即便如此,庶人吃肉,大概仍属极奢之事。
《齐书.庾杲之传》载,才子杲之,“清贫自业,食唯有韭菹、瀹韭、生韭、杂菜是也。”他请一老人吃饭,温两壶酒,各自斟酌,说肉食者鄙,与民并耕而食,不为口腹所累。
其时,食之不及庾杲之者,当甚众。
六隋唐,曾菽麦亦很短缺。
《隋书.食货志》云:“炀帝时百姓废业,屯集城堡,无以自给,……初皆剥树皮食之,渐及于叶。皮叶皆尽,乃土煮或捣藁为末而食之。”
《新唐书.食货志》载,肃宗时,百姓残于兵盗,米斗至钱七千,鬻籺为食,民行乞食者属路。“籺(he)”,是米麦糠皮或碎屑。其书又云,懿宗时,关东至海皆大旱,冬蔬皆尽,贫者以蓬子为面,槐叶为齑。
食肉,亦为罕事。
《旧唐书.窦建德传》云,不啖肉,常食唯有菜蔬、脱粟之饭。建德为游侠,而凡民可知矣。
《旧唐书.裴秀传》云,其父生三子,童时,与兄弟同学至济源,有虞人以鹿肉款待。休曰:“我等穷生,菜食不充,今日食肉,冀日何继?无宜改馔。”
隋唐,士大夫及子弟,常为疏食,更况庶民?
连年兵燹,大概确实民生凋敝。所以,唐太宗曾禁御史食肉,曰:“我禁御史食肉,恐州县广费,食鸡尚何与?”
或许,鸡可一次食尽,而牛羊等难免剩余浪费。
其时,官府有令,非屠肆不杀牲,屠肆非都会不可设。
鱼类不需蓄养,价格最低。然隋唐时,北方人仍很少食。
《旧五代史.齐藏珍传》载,周世宗问其扬州所见,他伶牙俐齿把见到南方吃鲜鱼形容得如蛇虺一般吓人。
《资治通鉴》记,华州刺史进贡唐宪宗蚶蛤等水产,“上皆不用”。
七宋代,是中土食物花样翻新、品类繁多之始。
限于篇幅,不遑多论。
可参看百岁寓翁《枫窗小牍》、陆游《老学庵笔记》、徐大焯《烬余录》等,各类肉食目不暇给。
元明清,又有增益。
然而,对于最底层的“百姓”、“庶人”,未必就比前世好到哪儿去。
自古以来,君王贵族包括士大夫的饮食,与底层民众相差天壤地别。
春秋时候,孔子尽管说自己常以疏食(见《礼记.杂记》),但又说“食不厌精,脍不厌细”。
孟子曾讽刺梁惠王等诸侯,说“庖有肥肉,厩有肥马,民有饥色,野有饿莩”。
《周官》之“膳夫”,《礼记》之《内则》,枚乘之《七发》,都记录了王公贵族食用之奢侈,是“百姓”“庶人”之可望而不可及。
杜甫诗云:“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荣枯咫尺异,惆怅难再述。”大概是最好的描述了。
穿越成废物花痴?
《邪瞳》 简介:前生血族邪瞳,转生成为火家痴儿。
前世,已不堪回首。今生,生杀予夺,翻云覆雨,且看她手段如何。尔虞我诈,风起云涌,五行纷争,七国战乱。纷乱天下,压五行,平七国,纵横九界。一啸万兽奔腾,一舞九龙长吟。且看她邪瞳治世,轮回九界。路人甲:“据说是火家的白痴。” 路人乙:“听说她一夜剿灭旭日全家,逼疯毒害她兄长之人。” 路人丙:“啊?你是说现任的五行盟主,那个把一群废柴培养成超级部队的火彤?” 路人丁:“是那个七国之君皆臣服,甘愿称其为尊的火彤?” 路人X:“…” 上一邪 当一个懒女人穿到了一个笨女人身上,会有怎么样的传奇 君上邪,君家十三小姐,却是最笨最傻的一个,别人都叫她白痴小姐。穿越前,魔法考试:零分!零分!零分!除了零分,还是零分! 穿越后,魔法考试:六十!六十!六十!除了六十,再多没有! 在魔兽纵横的赫里斯大陆上,亦如行舟,不进则退。死后重生的她犹如惊鸿乍现,耀人眼球,看她如何在魔兽的世界当中,横行于天下。片段一:魔法考试,君上邪懒懒地靠在树上,浑身就像是没有骨头一样。“莎比,一百分!”当老师评分结果出来后,迎来一阵喝彩声,“下一个,君上邪!”君上邪三个字,嘘声不已。君上邪打了一下哈哈,眼睛一挑,邪光慑人。阴风一起,君上邪还是站在了原地。“手肘,护膝,后背,脚腕。。。六十分。。。”再多一分没有,想扣一分做梦。君上邪满意地笑笑,“正好正好,一分不多,一分不少。”片段二:族里长辈存心为难,想要让君上邪脸面扫地,“上邪,这次考中级魔法师,没有什么问题吧?”一跃三级,能没有问题吗?君上邪笑,“可以。”“既然如此,那么高级魔法师呢?”“行啊。”风轻云淡让人咬牙,“上邪这么有把握,不如去考大魔法师吧。”君上邪眉毛一挑,“随你。”当初的废柴女,褪去慵懒的外衣,冷傲逼人,君临天下。开拓出赫里斯大陆等级划分 绝色罗刹 前世的她是个先天生性心脏病的的孩子,在生命将尽的那个年头,她遇到她生命里唯一的阳光。为了抓牢那束难得的温暖,她迫使他娶了她。他冷笑,娶你是因为不爱你,你没资格拥有爱情。那刻她心死如灰,站在冷风凌厉的三十三楼天台,义无反顾地纵身而下。生命将逝时,她幡然醒悟... 绝色锋芒 《风华篇》: 希尔家族的花痴大小姐因为追逐美男二皇子殿下,不小心跌落下马昏迷不醒。待她再度睁眼,却变得冷冽逼人、聪慧自制,无人发现她早已不是原来的她。俊美清高的二皇子殿下受皇帝陛下的训斥,无奈只得到希尔伯爵府看望那因追逐他所以才跌落下马的蠢人。不料,他却意外地被侍从告之:小姐没空。当他看到没空的大小姐正在庭院悠闲地喝茶而完全无视他时,二皇子俊美的脸有些抽搐了。大小姐的守护骑士烬阎,一直以不屑且厌恶的眼光看待她,但当主人日渐锋芒展露时,他终于惊愕地怀疑:她,真的还是以前的她吗? 冷漠腹黑的她,本对这个世界一无所知,初入异世,除了想守护关心她的人,她又将如何在这个魔法为尊、斗气傲天的世界里赢取生存的尊严? 绝色少女,天降神器,魔武双修,慑人心魄,自此锋芒展露,震撼天下。《盛世篇》: 魔界、神界、妖界,三界圣战,人界面临危机。在人界可能哀鸿遍野、变成人间地狱的危急时刻,黑发黑眸的克蕾雅,传说中的双黑少女戚傲霜,挺身而出。银发紫眸的冷凌云与身世迷离的风逸轩不离不弃地陪伴在她左右,却不知是否能够平息这场千年一遇的圣战?而陪伴在她身边的人们,谁会中途退出,谁又会坚持到最后? 在这场乱世混战中,魔界魔王,妖界大妖王,神界光明女神、黑暗之神……个个都是狠角色,黎明的曙光又终将属于谁呢? 当她神秘的身世真正揭开,她将如何泰然处之? 最终平息圣战所付出的代价,她又是否能够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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